2020年上半年肇庆市端州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时间:
- 2020-06-05 09:01:42
- 作者:
- 吴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广东教师资格证报名
为做好肇庆市端州区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肇庆市端州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肇庆市居住证(现居住地址在端州区)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县(市、区)户籍人员;
(三)高校所在地在端州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端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以上人员满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其他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请下载附件1体检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到端州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人在非户口所在地、居住证关系所在地、毕业学校所在地和工作单位所在地等考取的普通话证须在认定机构提供的承诺书上签字确认,凡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根据市的统一部署,我市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时间为6月22日至7月24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申报(6月22日至7月6日)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信息。
注意:
1、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 月 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必请重新上传。
2、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二)现场审核(6月22日至7月24日)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请在2020年6月22日-7月24日按照要求,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到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肇庆市端州区古塔中路2号)七楼人事股2室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责任由申请人个人承担。最终能否领取教师资格,以资料审核为准。
现场确认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端州户籍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持有肇庆市居住证(且现居住地址在端州区)的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 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在非户口所在地、居住证关系所在地、毕业学校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等考取普通话证的须在认定机构提供的承诺书上签字确认。
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师范生成绩单
符合直接认定的师范生需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成绩单未显示学科成绩或无法辨析的需考生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体格检查合格证明。请申请人在通过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体检表(详见附件1)并贴好照片(与申请表格上的照片一致)和身份证到端州区人民医院体检,体检后自行取回体检表(体检仅在工作日期间进行,且体检结果需要三个工作日才能取回,请大家注意现场确认截止时间)。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2、3),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 并将函件交给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两地警务部门核实后,将函件返回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香港或澳门警务部门。
7.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
我局完成现场确认、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肇庆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和肇庆市教育局官方微信(肇庆教育号)以及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政府网的官方信息,切记勿信谣勿传谣。
附件:
1.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2. 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3. 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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