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9年深圳市防治校园欺凌业务骨干培训班承办单位的通告
- 时间:
- 2019-11-21 10:35:56
- 作者:
- 朱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广东教师资格证报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防治校园欺凌业务骨干队伍建设,形成科学合理的防治校园欺凌长效机制, 提升校园欺凌综合治理水平,拟开展2019年深圳市防治校园欺凌业务骨干培训。现面向全国遴选2019年深圳市防治校园欺凌业务骨干培训班承办单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培训内容
2019年深圳市防治校园欺凌业务骨干培训
三、培训安排
拟定于12月8日-12月13日,共6天。地点:北京。
四、培训规模
84人。
五、费用标准
培训经费共27.8万元以内(不含城际交通费),按照规定的会议标准支出有关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场地费、资料费、餐费、宣传费等必要支出费用。师资费单独核算。
六、申报条件
(一)投标机构须合法注册、开办三年以上,具有为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事业机构提供培训的有关资质;
(二)培训理念先进,专家资源丰富,培训方式深受欢迎,培训效果好,社会信誉度高;
(三)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及行政处罚记录;
(四)具有承办教育领域培训经验的单位优先考虑。
七、具体要求与时间安排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此次项目将于2019年11月20日-11月25日在深圳市教育局(http://szeb.sz.gov.cn)网站发布通告。
(二)提交材料
1.项目申报书(含工作方案及经费预算)。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机构注册资料:包括本机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相关专业资料:本机构组织开展的具有为政府部门或者大型企事业单位机构提供培训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承办教育领域项目经验的证明资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及无行政处罚证明资料;
5.投标人认为与本通告规定相关的其他证明文件。
申报机构须于2019年11月25日下午6:00点前邮寄纸质件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PDF件(以邮戳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在信封和邮件主题处注明“2019年深圳市防治校园欺凌业务骨干培训班”字样。
(三)审查资格,确定入围机构。
(四)现场评审。市教育局依照《深圳市教育局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于11月底组织现场评审。
(五)评审结果。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中标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八、评审及定标方法
统一组织现场评审,根据投标机构投标书择优确定中标机构。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二楼2113室
邮政编码:518026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55-88121326,13823162272
电子邮箱:aqc@sz.edu.cn
深圳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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