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下半年深圳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 时间:
- 2019-10-08 14:06:05
- 作者:
- 张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广东教师资格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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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19年10月份中小学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深圳市的社会人员;
(二)持有效期内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人员满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其他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需持
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于2019年10月9日至15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信息。
认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深圳市教育局”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户籍地或居住地的区(含新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二)现场确认报名
1.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6日(周日除外),每天上
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现场确认点:
(1)深圳户籍申请人以户籍地所在区教育局作为现场确认点(地址、联系电话和官网网址见附件1,下同);
(2)持有效期内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申请人以现深圳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作为现场确认点;
(3)港澳台居民以现深圳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作为现场确认点。
其中,户籍地或居住地在大鹏新区的申请人,本次认定由龙岗区教育局受理。
四、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的受理工作
网上报名时,提交材料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且比对无误的无须提供原件;提交材料在认定系统内比对不成功的,现场确认工作人员需验核原件。工作人员如认为有必要留复印件备查,须免费为申请人复印材料服务。每一项材料无论是否比对成功,申请人都须在档案袋封面(附件3)表格内标注“是”或“否”,现场审核人员逐项检查确认签名。
其中,身份证明原件、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个人照片为现场确认必须提交验核的材料:
(一)身份证明
1.深圳户籍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居民户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集体户提供加盖红章(集体户单位或户籍派出所)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和个人信息卡;
2.非深圳户籍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有效期内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原件;
3.港澳台人员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二)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并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
3.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境)外学历的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三)普通话证书
1.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
2.普通话水平登记测试信息不能通过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四)体检证明
申请人要提交最近六个月(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体检的合格证明(须统一下载使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并自行到指定医院体检(附件2-3)。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港澳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4-5),由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各区教育局于10月23日前统一将函件派专人报送到市教育局。省教育厅将函件办理完毕后,市教育局将通知各区教育局领回,再由申请人到各区教育局领取《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认定结构。
2.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与公安机关对接,在申请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之日起一年内,以数据比对、函件等方式核查申请人(含高中和中职类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如发现有犯罪记录,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照片
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照片按学科贴在指定的框内,下面填写序号、姓名和学科。
(七)其他证明
1.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2.2016年5月31日前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须提供含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毕业生成绩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四、按要求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各区认定机构要严格审查,认真把关。对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中职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申请人所有审核上报的每一份材料都须由区认定机构至少两名在职在编人员审核,并签名盖章(填写附件6),务必于2019年10月23日前报市教育局。
(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验原件,验核无误后退还申请人,不收取复印件(体检表和照片直接交原件)。存疑的材料,工作人员确认有必要复印备查的,不得收取复印的费用。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各区教育局应通知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仍未补齐的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原则上不再接受申请。对于初审合格的,须给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见附件7-8)。
(三)各区教育局要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审核网报数据,并在2019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认定数据审核和生成证书编号。
(四)各区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教育局反映,可拨打教师资格工作专线电话:0755-83538450。
(联系人:魏晓亮、金永植,88101537,83538450)
附件3:普通话水平测试、体格检查、学历认证等相关信息要求.docx
附件8:高中、中职及中职指导师教师资格认定受理回执.docx
深圳市教育局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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