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2019年5月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 时间:
- 2019-05-14 17:00:25
- 作者:
- 张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广东教师资格证报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12号)、《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5月份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深教函〔2019〕58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局2019年5月开展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福田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的内地户籍社会人员(居住证登记的居住地址需在福田区);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现居住地址在福田区)。
以上人员满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其他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认定报名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于2019年5月8日至22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信息。符合在福田区认定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选择“福田区教育局”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选择“深圳市教育局”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上申报流程见附件1)。
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免冠半身正面照片,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需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报名
1.时间:2019年5月16日至23日(周六日除外),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地点: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F座3楼,仅在现场确认期间开放)。
现场确认期间,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前往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审验材料。不符合在福田区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到相应的区教育局作为确认点(地址、联系电话和官网网址见附件2)。
四、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要提供审核材料原件以供查验。其中,身份证明原件、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个人照片为现场确认必须提交的材料;其它材料如在认定系统内比对不成功的,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原件查验。具体如下:
(一)身份证明
1.福田区户籍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居民户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集体户提供加盖集体户单位或户籍派出所红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再次复印无效)和个人信息页。
2.非深圳户籍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有效期内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原件。
3.港澳台人员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二)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3.持国(境)外学历的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三) 普通话证书
1.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
2.普通话水平登记测试信息不能通过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四)体检证明
申请人要提交最近六个月(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体检的合格证明。申请人须统一下载使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并自行到指定医院体检(见附件3-4)。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港澳台居民需自行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中,台湾居民无须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即可自行办理;港澳居民须凭《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才可办理(见附件5-6)。港澳居民在现场确认点填写表格交工作人员(由现场确认点准备空表),待省教育厅将函件盖章后,我局将通知申请人领取广东省教育厅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申请人凭省厅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向港澳有关部门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再将本人的无犯罪记录提供给我局。港澳台申请人在发证前未能提供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我局将暂不为其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直到其能提供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为止,再将证书颁发给申请人。
2.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函向公安机关核查。如发现有犯罪记录,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并撤销其教师资格证书。
(六)照片
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和学科,按要求贴在指定的框内(见附件7)。
(七)其他证明
1.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2.2016年5月31日前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须提供含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毕业生成绩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八)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
申请人自行填写《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见附件8)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后再打印,并按照档案袋的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材料。
申请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由于材料需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需申请人自备纸质档案袋1个;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只需按档案袋封面要求的顺序整理材料,交工作人员装订,不需要提供档案袋。
五、温馨提示
(一)请申请人及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完善个人信息,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无误,相应证书信息是否已核验,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认定报名。
(二)申请人须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我局将对申请人有关证件进行核查,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处理,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在福田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福田区教育局认定,审查合格者,将在我局官方网站公示认定结果。
(四)申请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由福田区教育局受理后上报深圳市教育局认定,市局复审合格后,将在深圳市教育局官网公示认定结果。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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