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罚则是怎样的?
- 时间:
- 2018-07-30 14:44:46
- 作者:
- 王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广东教师资格证报名
【导读】教师资格证罚则是怎样的?最近一些同学在报考教师资格证,小编在这里准备了一些教师资格证的处罚条例,希望各位考生可以避过这些雷区,严格要求自己,然后顺利报考,通过考试,拿到教师资格证,踏上三尺讲台,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命题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违反保密规定,造成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泄露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造成损失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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