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赴高校招聘教师公告【109人】
- 时间:
- 2021-11-20 11:28:51
- 作者:
- 纪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广东教师资格证报名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拟赴国内部分高校设点公开招聘教师109名。获聘教师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品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学历学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可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学科平均分在80分以上,或者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
(四)教师资格证: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可应聘低学段教师职位;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持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但最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
(五)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
(六)健康状况: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考意向登记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填写报考意向,考生可于2021年11月29日9:00至12月1日16:00登录“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ssjyyun.cn/recruit/main/ConvergeIndex)进行报考意向登记。凡网上登记后,须到设点招聘高校现场提交纸质材料确认方为有效。
(二)现场报名确认(资格初审)
拟定于12月7日在湖北省武汉市卓悦假日酒店、12月14日在陕西省西安市陕西师范大学(新勇学生活动中心)先后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现场报名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附件3,不要从报名系统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如为研究生,须同时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4.大学成绩表(表中须反映平均分或平均绩点)(需有院系以上部门盖章确认);
5.教师资格证(如暂未取得,可持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但最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
6.荣誉证书、学生干部任职证明等相关证件(需有院系以上部门盖章确认);
以上报考资料由考生按顺序提前装订,现场提交,原件备查。
(三)初试
初试采取面谈方式,安排在报名确认现场进行,考生在报名确认后随即参加现场面谈。招聘工作人员通过与考生面谈,并结合考生的专业学习经历、荣誉奖项以及岗位适应性等情况,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初试成绩在“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复试
1.确定复试对象。在初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和参加复试人数1:3比例确定复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复试,如分数相同,则按初试主考评分高低确定复试对象。考生须登陆“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查询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时间和地点。
2.资格审核。复试前,将对复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复试资格,并按初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参加复试人员。
3.复试方式。复试为综合能力测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业务素养和教学潜能(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复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五)成绩计算与公布
初试、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如同一岗位考生复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初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该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复试主考评分高低确定名次。考生于复试次日上午10:00前登录“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查询成绩。
(六)体检
对复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数依考生成绩高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招聘单位将现场收取参加体检人员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订就业协议。
(七)考察
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被考察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被考察人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广东省关于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行为处罚办法(暂行)》予以处理。
(八)公示与聘用
对于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管理有关规定,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办理时间不得迟于2022年8月31日)。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持“健康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后参加招聘活动。
(二)应聘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招聘活动。
(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参加招聘活动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考试安排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发布最新考试安排和疫情防控要求。
六、其他事项
(一)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经研究,可在该职位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三)被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拟聘用人员,不能再参加2022年三水区公办学校其他批次的公开招聘,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拟聘用人员,如自行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三水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考试,并记录在诚信档案。
(四)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安排,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下辖相关学校工作,拟聘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凡擅自违约的,按相关约定条款处理。
(五)本公告中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
咨询电话:0757-87701328;监督举报电话:0757-87706750。
附件: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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