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春季广东惠州市大亚湾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 时间:
- 2018-05-22 11:41:46
- 作者:
- a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广东教师资格证报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7〕5号)精神,为做好我区今年春季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以下简称“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第二阶段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网上报名时间
(一)第一阶段(第一阶段工作已完成)
(二)第二阶段
1.认定范围
2017 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在校生仅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网报时间
申请人于6 月20 日至6 月30 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国教师资格网每天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大亚湾区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大亚湾区,或为广东省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民上医院体检合格。
2.普通话水平:按照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测试标准的通知》(粤教继【2004】25号)要求,社会人员以及广州、深圳、珠海三地市区的在编在职教师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他地区的在编在职教师认定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要求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
三、网上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注意: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网报时请选择“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惠阳区户籍人员“确认点”请选择“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大亚湾户籍人员“确认点”请选择“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宣教局”。
(二)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三)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四)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五)申请人请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以致无法登录的责任自负,如确实需要重新设置登录密码的,须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现场办理。
(六)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并交相关部门盖章。
(七)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网报现场确认
(一)我区认定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报名时间:第二阶段:2017 年7 月4 日-5 日共两天,上午8:40-11:40,下午2:40-5:20。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报名的,作放弃处理。
(二)1.惠阳区现场确认地点:惠州市大亚湾区教育局办公大楼四楼人事股(大亚湾淡水金惠大道3号)。咨询电话:3826331。2.大亚湾区现场确认地点: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宣教局(大亚湾区管委会行政办公大楼B606)。咨询电话:5562637。
(三)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 2017年春季大亚湾区面上社会认定教师资格上报材料目录表(贴在料档案袋上面),以下提供的复印和原件材料需按目录表顺序排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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