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春季广东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高中、中职类)教育教
- 时间:
- 2018-05-22 11:41:40
- 作者:
- a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广东教师资格证报名




2017年4月16日下午,我局对132名申请认定高中(中职类)教师资格、按规定需要进行测试的人员(已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社会人员及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组织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现将测试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1)。凡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为“合格”的考生,即通过本次教师资格认定;试讲成绩或面试成绩有一项“不合格”的考生,即未通过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凡成绩为“不合格”的考生,如对结果有疑问,可申请复查。申请复查的考生,请于2017年4月25日18: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一楼“教师资格咨询服务专区”,填写并提交《考生申请查分登记表》,逾期不再受理。我局在收到申请表之后,将统一核查考官评分表、计分表和登分表,于4月30日前将核查结果电话通知考生。复查环节只核查考生成绩是否漏评,有否加错分数,不涉及考官对评分标准的掌握问题。若经复查,成绩确实有误,且考生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将按规定作出修改。
联系电话:0755—83538450。
原标题:关于公布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高中、中职类)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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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春季深圳市面向社会认定高级中学(含中职)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通过人员名单
2.2017年春季深圳市面向社会认定高级中学(含中职)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未通过人员名单
3. 考生申请查分登记表.docx
深圳市教育局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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