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广东惠州市惠东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时间:
- 2021-09-29 09:51:58
- 作者:
- 方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广东教师资格证报名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惠东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惠东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惠东县教育局受理认定教师资格种类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认定流程
认定条件、认定流程按《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http://edu.gd.gov.cn)执行。
三、网上报名、现场审核时间及所需材料
(一)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10月8日10:00至10月18日17:00,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二)现场审核时间:10月13日—10月18日(含周六不含周日)。前往现场审核前,申请人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现场审核预约流程图》(附件1)预约。审核地点:惠东县平山街道新平大道209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咨询电话:8898211。请按疫情防控要求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和填写来访登记。
(三)现场审核需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核对原件,留存身份证与户口簿本人页同框复印件;
(2)内地居民持居住证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核对原件,留存身份证与居住证同框复印件;
(3)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4)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认证。
(2)如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核验不到证书信息的,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190KB,格式为JPG)。
特别提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 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如遇到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本人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体格检查时间:10月13日—19日(工作日),申请人于现场审核确认完成后,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表(附件2,填写个人信息,贴上与网报上传同底的大一寸相片),空腹自行到惠东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体检中心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0:30(下午不可体检),地址:惠东县环城南路新车站往白花方向。体检中心根据申请人体检结果对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附件3),是否符合标准以惠东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的最终结论为准。体检中心咨询电话:0752-8999600。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有关部门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具体办法请见《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特别提示: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证书领取时间:11月15日—30日。本人凭身份证到惠东县教育局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他人代领的,须持申请人委托书(委托书模板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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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惠东县教育局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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