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揭阳市普通话测试报考指南
- 时间:
- 2018-11-24 10:29:03
- 作者:
- 刘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广东教师资格证报名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事项 | 实施机构 | 揭阳市教育局语委办 | 承诺办结时限 | 200个 (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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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事项名称 | 普通话水平测试 | 服务对象 | 持有第二代身份证的、户口或单位在揭阳市范围内(除港澳人士外)有意愿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 | |||||
咨询电话 | 0663-8071498 | 监督电话 | 8724425 | |||||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广东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定》、《印发揭阳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揭市机编〔2010〕7号、《关于实行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化管理及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粤教语〔2010〕6号)
受理条件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在揭阳区域内学校就读的在校生。 (三)非本市户籍在揭阳工作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证明及工作证)。 (四)近三个月内(以测试时间计算)参加过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期测试。"
申请材料业务情形材料信息序号材料名称要求份数(份/套)纸质版/电子版
原件复印件
序号 | 材料名称 | 要求 | 份数(份/套) | 纸质版/电子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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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复印件 | ||||
1 | 揭阳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在校生还需提交在校生名册) | 1 | 0 | 纸质版/电子版 | |
2 |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0 | 1 | 纸质版/电子版 | |
3 | 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 0 | 1 | 纸质版/电子版 | |
4 | 非揭阳户口的须提交揭阳市的工作证明 | 1 | 0 |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现场审核材料——是否合格——合格则现场缴费,不合格则退回材料——现场拍照——报名成功
服务收费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关于普通话培训与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教办语〔2001〕3号)、《转发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粤教语〔2004〕24号)和《转发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和普通话测试费分配方案复函的通知》粤教语〔2010〕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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